为什么必须要做法人(为什么需要法人)

为什么必须要做法人(为什么需要法人)

摘要:法人是一种在特定范围内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经济主体,其存在具有重大的社会、政治和经济意义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,法人的作用不断扩大,必须做法人的原因也越来越多。

      

摘要:法人是一种在特定范围内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经济主体,其存在具有重大的社会、政治和经济意义


      第一,法人受法律保护是必须做法人的重要原因。法人由国家赋予的独立法律地位,使法人可以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,并享有法律保护。法人在进行经济活动时,无论是参与建设、投资还是发行证券,都有自己的合法权益,可以依法获得应有的保护。

      第二,法人可以独立拥有财产。法人具有独立拥有财产的能力,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将其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的抵押物,依法以优惠的价格发行证券等等,可以充分发挥财产的价值,从而实现财富的积累。

      第三,法人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。法人具有集体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是许多经济活动和社会进步的有力助推者。法人可以组织集团开展经济活动,以团结的力量推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,促进经济的向上发展,实现国家科学发展规划的实施。

      总结:法人是一种在特定范围内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经济主体,具有受法律保护、独立拥有财产、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等特点,因此必须做法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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